农药(pd20097063)详细信息
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东北地区春大豆、春玉米田苗前封闭除草剂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
2、本品为播后苗前封闭除草剂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用药,切不可在作物拱土期或之后用药,最佳用药期为作物拱土前3-5天。
3、在无风或微风晴天的早上或傍晚施药,不能使用弥雾机或超低量药械施药。100米内或下风种植阔叶作物的田块,禁止使用本品。
4、间套有阔叶作物的田块,禁用本品。
5、施药器械必须专用。施药时穿长衣裤、戴手套、口罩等。
6、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7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可做他用。
8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9、土壤有机质含量高,杂草基数大,应使用高量或适当加大用药量或其它除草剂混用,但应在当地技术部门指导下进行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人的眼睛、皮肤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,沾染皮肤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时应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医药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
注: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,最新更新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