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稻瘿蚊盛发高峰期,使用本品300-360毫升,拌土30千克均匀撒播,可连续使用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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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且有一定的渗透性,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瘿蚊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毒土使用到上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;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。
4、鱼、蚕、蜜蜂对本品比较敏感,不能直接接触,作物开花期慎用。
5、使用时应遵循《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定》,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。
6、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。
经口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,可按有机磷中毒进行急救 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