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,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远离这些作物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,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、稻纵卷叶螟、飞虱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,用完的空包装要集中处理,以利于保护环境。 3.对蜜蜂鱼蚕有毒,喷药时要避免污染池塘、河流等水源,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盛花期、蜂房、桑园附近禁用。 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 放大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,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,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