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害发生情况,隔7-10天再次用药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内吸性的三唑类及触杀成分组成,能通过稻株的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传导到稻株的各部位,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处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后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应根据测报及品种的感病性预先用药保护,尤其是穗瘟,第一次用药必须抽穗前使用。5.在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避免皮肤直接与药液接触。6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5天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。本品急救措施: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,可用浓盐水催吐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时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上锁保管。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