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最好是降雨或灌溉前施药,若土壤过于干旱或预报短期内不会降雨,则于施药后浅层混土2-3厘米,若用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主要通过芽鞘、幼芽或幼根吸收向上传导发挥作用。用于旱地作物除草,适合作物播后苗前处理。本品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双子叶杂草、莎草科杂草如稗草、马唐、臂形草、牛筋草、野黍、狗尾草、雀稗、异型莎草、荠菜、苋、鸭跖草、蓼、黄花蒿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2.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3.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4.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该作其它用途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
5.勿将本品及其废弃液弃于水中,以免污染水源。
6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皮肤、眼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。溅入眼睛应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,就医。尚无特效解毒剂,若误服中毒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