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适用于害虫发生初、中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.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新型吡啶类杀虫剂,通过作用于害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受体,干扰其运动神经系统达到杀虫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无药害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养鱼稻田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避免污染水源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: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2.急救措施:
(1)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(2)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
(3)误服: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