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菜青虫低铃幼虫期施药,视虫情发生情况每6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使2-3次。2、该药在光照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和矿物油混配的杀虫剂,触杀、胃毒效果好,击倒力较强。对菜青虫幼虫效果好,也有一定的杀卵作用。叶面喷雾一般残效期2-3天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,每季最多使用4次,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。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: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: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