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,按登记用量兑水均匀喷雾施用。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一种苯丙咪唑类杀菌剂,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,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。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从而影响细胞分裂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2.药液要随混随用,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3.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4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影响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7.关于农药废旧容器: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要穿透,在焚烧炉中焚烧,清洗器具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废弃物不可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,经口中度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不可引吐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