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穗颈瘟,在水稻孕穗期(抽穗前3天)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 2、施药应选早晚风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三环唑抗冲刷力强,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。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2、施药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口罩、手套等;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食等;施药后应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 3、本品属于预防性杀菌剂,一般宜在病害发生之前施药,尤其是防治穗瘟病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。 4、对生育过旺、土地过肥、排水不良以及品种为高度易感病型的地块,在症状初发时(有病斑出现)立即全田施药。5、切勿将药液喷洒到蔬菜幼苗上。 6、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,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 7、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,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。8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1、眼睛溅药: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送医院。 2、皮肤接触:脱去被溅衣服。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。 3、发生吸入:移至空气清新处。 4、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,并备有灭火器材。 2、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,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。3、储存药剂的地方,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