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高效氯氰菊酯与马拉硫磷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,马拉硫磷进入虫体后可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,从而发挥毒杀作用,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[1]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[2]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防毒面具、橡胶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、饮食等,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;使用完毕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。
[3]本品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。[4]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[5]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[6]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无力、呕吐、流涎、视力模糊、瞳孔缩小、痉挛、昏迷、肌纤颤、肺水肿等。
急救治疗:勿中毒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,给病人皮下注射1-5毫克阿托品(按中毒轻重而定),并立即给病人洗胃,不能催吐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上呼吸道受到刺激时可饮少量热牛奶及苏打。眼睛受到污染时立即用洁净温水充分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就医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,皮肤发炎时可用20%苏打水湿绷带包扎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。避免任何火源或热源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;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亦不可用做他用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