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,于虫害发生期用本品均匀喷雾。喷药时必须均匀周到。若虫害发生严重,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复配制剂,具有杀虫谱广,药效迅速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无内吸及熏蒸作用。本品低毒,正常使用剂量下对作物无药害,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良好的防治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2. 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,施药期间不能吸烟、饮食等。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用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.安全间隔期: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;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痉挛、肺水肿等。误触:立即用肥皂水洗涤粘有药液的部位;误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治疗;误服: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并保持安静,并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