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杂草旺长期喷雾处理,亩兑水30-40公斤均匀喷雾,施药时对杂草茎叶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速效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,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均有很强的破坏作用。经与土壤接触后即被吸收钝化,不损坏植物根部和土壤内潜藏的种子,施药后杂草有再生现象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请勿让使用者无关人员接触。
2.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.根据杂草密度和杂草大小,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适当调整用药量。
4.施药后5天内严禁放牧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面具、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。
6.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体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,经口吞服有致死性。开始时口、咽部立即有灼烧感,伴有恶心、呕吐、胃痛、胸闷、呼吸时伴有泡沫。
急救措施: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请勿让与使用者无关人员接触。药液溅在皮肤、眼睛上时,立即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及时就医。中毒时立即带标签就医,引吐洗胃治疗。限用15%漂白土或7%膨润土或活性炭悬浮剂,同时服用甘露糖醇等合适泻药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10-83162345或63131122.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注意不要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;运输时须以金属容器盛载,药瓶盖紧存放于安全地点。在运输过程中防潮、防晒,避免倒置和碰撞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