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推荐使用发法:将所需用的药剂,倒入喷药容器内的清水中稀释。根据杂草大小和数量。亩喷液量为40-5 |
产品性能 | 触杀灭生性除草剂。本品是双吡啶盐类灭生性触杀性除草剂。能杀灭大部分禾本科及阔叶杂草,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便开始枯死。施药后30分钟遇雨药效不受影响。药液对成熟或棕色树皮、蔓藤无不良影响。 |
注意事项 | 1.在开启容器前,请仔细阅读安全使用说明。
2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。
3.防护措施: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,戴防渗手套和护目镜,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4.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水中;施药地块,在药液未干之前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。
5.本品对蜜蜂和天敌毒性很低,但对鱼类毒性较大,避免污染水源和鱼池。
6.产品在非耕地杂草上使用的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用药时如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2.发生误服,立即进行急救,立即引吐。迅速携带药品包装及标签将误服者送往最近的医院。
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请医生诊治。
4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部位,再用肥皂清洗,然后用清水冲净,使药剂对皮肤的影响减到最小。随后请医生诊治。
5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
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63131122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误服危险,病程漫长痛苦,可能危及生命。百草枯中毒咨询24小时热线电话:400099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