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防治,间隔7天施药1次,连施二次;应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初期开始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于苯并咪唑类药剂,是一种内吸型杀菌剂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,从而可有效的防治水稻纹枯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2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在苹果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3.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勿污染环境。
7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