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 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。
本品仅为加工制剂用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打开本品时要在有通风设备的室内进行。操作本品时要穿防护服、橡胶手套,防毒面具等劳动防护用品,此时不能饮食,吸烟等;工作后洗干净手脸。开启包装方法:用剪刀剪开,或用剪刀剪开封口绳一端,抽出封口绳即可。
2、废弃物处置: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。
3、灭火方法: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到空旷处,灭火剂用:雾状水,泡沫,干粉,二氧化碳,砂土。
4、发生泄露或遗撒采取措施:限制出入,切断火源,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,穿一般作业工作服,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,小量泄露,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于干燥,有盖的容器中,大量泄露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场处置。5.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,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中毒急救:如发生中毒及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验收期:1个月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