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应在稻飞虱初发生期,天晴无雨时均匀施药。施药后6小时内如下雨需补施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。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,兼有一定的胃毒、熏蒸和杀卵作用。适合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能与石灰、波尔多液及其他碱性农药混用。
2、不能在鱼塘附近使用此药,不可污染鱼塘、水井、河流等水源,施药器械清洗时要注意残液的处理。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,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。
5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,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2、药液粘到身体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必要时送医诊治。
3、不慎误服时,请携带此标签迅速就医,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应与食品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分开储运贮存,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2、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避免阳光直射。
3、贮运时注意防火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并避免与碱性或强酸性物质放在一起,避免分解失效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