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水稻害虫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3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。可有效防治稻飞虱、稻纵卷叶螟、二化螟、三化螟等水稻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对鸟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.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等物质混用。
3.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;施药时要有安全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、穿好防护服等;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水洗净暴露部位皮肤。
4.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,马铃薯也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
5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期20天。
6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省发抖,流涎、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
2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3.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