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初期,应均匀喷施于作物各部位,有利药效的充分发挥;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杀虫效率较高,击倒力较强,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农药要严加保管。
2.本品在十字花科青菜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,在十字花科萝卜上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次数均为3次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晕、无力、昏迷、抽搐、肺水肿等。
1、皮肤污染: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;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到空气通风处,并及时就医。
2、溅入眼睛:应将眼睑翻开,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10至15分钟。再请医生治疗。
3、误食: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,可进行催吐、洗胃等对症救治,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在通风、干燥阴凉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;2、应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;
3、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