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低龄幼虫期喷药,喷药时使药液湿润全部枝叶,有助于发挥药效,适期较一般有机磷、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。对光稳定,具有击倒速度较快、击倒力较强,用药量少,抗性发展较慢等特点。可用来防治甘蓝的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2.本剂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建议使用时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本产品不可与酸性与碱性农药混用,以免分解或“转位”从而降低药效。5.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,用药后及时清洗。6.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7.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,如溅及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本品无专用解毒剂,若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;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