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棉铃虫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3、产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的复配剂,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。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废弃物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,头昏,恶心,呕吐。
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,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避免使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不能催吐,可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、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