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水稻稻水象甲幼虫期使用,喷雾均匀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兩,请勿施药。
3、本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作用。防治水稻稻水象甲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。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对症治疗,可服用:[1]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