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幼虫初孵期均匀喷雾,视虫害发生情况,间隔7-10天左右可再施用1次。可连续施用2-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甲酰基脲类杀虫剂,其作用方式是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,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,阻碍昆虫正常蜕皮,使卵的孵化,幼虫的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,成虫羽化受阻而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.对鱼虾、蚕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,河塘等水域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2.禁止在蚕室附近施用。
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。
5.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 ◆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。 ◆误入眼中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,就医。
◆吸入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。就医。 ◆如误服,喝1-2杯水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治疗。洗胃,不要引吐。无特效解毒剂。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种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