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产品应在大豆食心虫与叶菜类蔬菜菜青虫发生初期施药。
2. 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非内吸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于防治大豆食心虫和叶菜类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产品在大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在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
2.本产品对蜜蜂有毒,开花植花期禁止使用,使用时请注意,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。
3.本产品禁止与石灰硫磺合剂,石灰波尔多液合剂等碱性农药混用。
4.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剂。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。
5.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,以免引起污染。蚕室和果园附近禁用。
6.孕妇、过敏体质者、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2. 若皮肤接触时,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不慎吸入,应移至空
气新鲜处,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