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宜在卵孵化盛期及低龄幼虫期用药,每次间隔10-15天。每亩用药量一般加水30-50千克,作物幼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无内吸和熏蒸性能。在植物上有渗透性,有一定的杀卵作用,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2.对鱼、水生动物和蜜蜂高毒,禁止在鱼塘、河流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。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、防毒口罩、橡胶手套等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,施药完毕要洗澡、更衣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恶心、多汗等,重者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等症状。
急救措施:沾附皮肤或溅入眼中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用阿托品1-5毫克或解磷定0.4-1.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分噻嗪、利血平。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注意防止脑水肿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严格管理药剂,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的仓库中。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严禁倒置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