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于三化螟螟虫卵孵化高峰期或水稻孕穗期至破口始期用药,注意做到均匀喷雾,每隔5-7天喷药一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沙蚕毒类杀虫剂,具有较好的触杀、胃毒、内吸传导功能,既杀虫又杀卵,对水稻三化螟有良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该药对家蚕、水生动物敏感,请小心使用。不可在鱼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械。桑园、蚕室附近禁用本品;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。
3.马铃薯、豆类、高粱、棉花和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用易产生药害,远离敏感作物使用。
4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气候下施药。
5.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。
6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、手套、眼罩、口罩等防护用具,避免直接吸入粉滴,严禁饮食和吸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流涎、 多汗、瞳孔缩小,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。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,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送医院对症施治,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:010-83132345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