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或一、二龄幼虫发生高峰期,持效期7-10天,注意喷雾均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的杀虫剂,能够较为迅速得渗入农作物组织内,对稻纵卷叶螟幼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有较强的杀卵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3.本品不能与铜等碱性物质混用。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.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7.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,勿污染环境。不可他用。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经口、经皮均为低毒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引吐 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