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对萌发而未出土的杂草有效,对已出土的杂草无效,作土壤处理使用。
2、对禾本科杂草效果好,对阔叶 |
产品性能 | 该产品主要通过幼芽吸收,其中单子叶杂草主要是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通过幼芽及幼根吸收,向上传导,抑制幼芽与根的生长,敏感杂草在发芽后出土前或刚刚出土即中毒死亡。作用机理主要抑制发芽种子的蛋白质合成,其次抑制胆碱渗入磷酯,干扰卵磷脂形成。如果土壤墒情好,杂草被杀死在幼芽期。如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随着降雨,土壤湿度增加,杂草吸收药剂。本品对移栽水稻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;
2、该药残效期一般为30-35天,所以一次施药需结合人工或其它除草措施,才能有效控制作物全生育期杂草为害;
3、不得用于水稻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弱苗,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 ;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;
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、眼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
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有中毒事件发生,应携此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水源或火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