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促进棉花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。被作物吸收后,在细胞液微酸性作用下,释放出乙烯,控制作物的顶端优势,促进器官脱落,控制性别分化,加快果实成熟。 |
注意事项 | 1.开启本品包装物和施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防护用品,防止溅到皮肤和眼睛上。施药时禁止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
2.使用本品棉籽不能作种子用。对金属有腐蚀作用,应用塑料容器。
3.本品遇碱性物质分解,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.本品稀释后由于酸性下降,稳定性变差,要随配随用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每季作物施药1次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、粘膜、眼睛有强刺激作用。
如皮肤接触药液,应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;如溅入眼内,要及时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,及时就医对症治疗,不能引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存放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应密封,严防潮湿和日晒,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远离火源、火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1.本品应于大部分主体桃成熟度达75%以上施药,即80%以上的铃期超过45天。
2.本品适宜于晴天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