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[1]操作时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防毒面具等,避免直接接触皮肤、眼睛和口鼻吸入。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、喝水、吃东西等;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、洗脸,更换衣服。
[2]用完的包装物不要随便丢弃,统一回收保管,统一销毁,不可他用。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[3]万一着火,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、抗溶性泡沫、干粉、砂土等扑灭;发生遗洒,应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垃圾统一收回,统一销毁。
[4]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
吡虫啉其毒性主要侵害神经系统,破坏中枢神经正常传导,使神经麻痹,造成死亡,中毒者,出现头疼,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全身无力,行走困难,严重者出现昏迷,肺水肿,引起呼吸循环衰竭。
急救治疗:
无特效解毒剂,药液沾染皮肤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就医。如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移置空气流通处,保持呼吸畅通。病情严重者(或误服),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就医。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