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安全间隔期:120天,使用次数:1次。2、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3-5叶期,一年生杂草2-4叶期,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玉米专用除草剂,药剂被叶和根迅速吸收,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。对稗草、马唐、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以及马齿苋、苋菜、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。甜玉米、爆裂玉米、制种田玉米、自留玉米种子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。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,需经试验确认安全后,方可使用。2、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,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,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,以免发生药害。 3、施药数日后,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,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。 4、施药时不要把药液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。 5、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,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,不影响效果,无需重新喷药。 6、遇特殊条件,如高温干旱、低温泥泞、玉米生长弱小时,请慎用。初次使用本剂,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。7、严禁用弥雾机施药,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凉爽时进行。 8、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,如甲黄隆、绿黄隆等的玉米田,不宜使用本品。 9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,戴手套、口罩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、脸等。10、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内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他用。11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如药液溅到皮肤上,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;如药液溅到眼内,立即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并请医生诊治。2、如误服中毒,应携此标签立即就医。本品无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,可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过热,或低于0℃的地方。2、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及运输。3、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4、本品易燃,远离火种、火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