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.每亩兑水45~50公斤,在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均匀喷雾。 2.药剂稀释液现配现用,不宜放置过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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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产品性能 |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也有一定的驱避作用,主要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2.配药和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,严禁抽烟、饮食等;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品和进行个人卫生。3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丢弃。不可将残留液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4.本品对黄瓜、菜豆敏感,易产生药害,施药时注意隔离。 5.本品对鱼、虾水生物及蜜蜂高毒,使用时注意隔离,并避开花期使用。
6.为减缓病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。 7.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治疗: 1.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 2.用解磷定0.4~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
3.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4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5.皮肤接触后,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冲洗干净。 6.眼睛接触后,掀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运输过程防止爆晒和雨淋。 2.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4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