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幼虫2-3龄期,使用本品均匀喷雾。如预计2小时内下雨请不要施药,以免降低药效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其杀虫活性很高,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对害虫有一定的驱避与拒食作用,无内吸及熏蒸作用。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和小菜蛾防效良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、该药无内吸作用,喷雾要均匀周到。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有毒,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旗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疼、头晕、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无专门解毒剂。一旦误服立即可洗胃但不能催吐。并携带此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、通风,儿童无法接触之处,并加锁保管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、运输时要防止日晒、雨淋。注意防火、防中毒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