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棉蚜初发期施用,每10天施用一次,可连续施用2次、麦蚜孕穗期至灌浆初期使用,注意喷雾均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加入高渗剂-氮酮,加入量为1.2%,提高了产品的渗透速度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等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棉花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,本品在小麦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;
2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;
3、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,穿长袖衣裤和胶鞋,戴防毒口罩、橡胶手套、眼罩等;施药时禁止吸烟、喝酒、吃东西等;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、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;
4、本品在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5、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,以免挥发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胸闷、抽搐等;
1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必要时送医院;
2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必要时送医院;
3、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采取引吐、洗胃、导泻措施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医生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或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治疗;
4、治疗时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等药品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并远离火源、水源和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。
3、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,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,车辆应标“毒”标志及其救援措施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