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三龄期前防治为主,大发生时要连续用药2-3次,间隔期3-5天。
2、下午5点以后用药,以防中午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杀螨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渗透性强,能使药剂渗入害虫的蜡质层,有效杀灭害虫。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,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。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不能与铜制剂及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。
5、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,对瓜苗、烟草、白菜、玉米、莴苣敏感,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6、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用药4次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8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能随意丢弃。
10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 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 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,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加锁保管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,贮运时注意防火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