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等关键时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于含氟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,颤抖、重者抽搐、昏迷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可用2%-4%碳酸氢钠洗胃,然后用活性炭吸附残留农药,但注意不能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