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为杀虫剂原药,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
2.外观为浅黄至褐色固体粉末,无可见外来杂质。20℃时,在水中溶解度为0.61克/升。在正常的储存条件下及中性和微酸性介质中稳定;在碱性水介质中稳定;在碱性水介质中缓慢分解。
3.因本品为原药,不能直接用于防治农作物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开启包装应在具备通风设施的车间内操作,地面应辅设塑胶或橡胶地板,用过的包装袋可泡于稀释的碱水中,洗净不得乱扔。
2.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品,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药粉。
3.一旦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火。洒漏药粉应及时收集回用。
4.吡虫啉对蜂、鸟有毒,对鱼、蚤低毒,用时别污染蜂场等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吡虫啉其毒性主要侵害神经系统,破坏中枢神经正常传导,使神经麻痹,造成死亡,中毒者,出现头疼,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全身无力,行走困难,严重者出现昏迷,肺水肿,引起呼吸循环衰竭。急救治疗:无特效治疗方法,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置空气流通处,保持呼吸畅通。病情严重者,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吡虫啉原药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2.贮运时,严防潮湿、雨淋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。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4.本品不得乱撒、乱扔、混放,以免污染环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