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施药时必须均匀,保证叶片正反面均喷上药液。
2.施药期以卵高峰期为佳。喷药时间以无风的清晨或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生物源类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.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,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农药轮换使用。
3.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4.不能与碱性农药等混用。
5.本品对鱼类有毒,避免污染水源、池塘等;对蜜蜂有毒,不要在蜂园及开花期施用;对家蚕有毒,避免在桑园周围使用;对天敌有毒,注意勿污染环境。
6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口罩等;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7.清洗药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附近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立即带标签就医。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对症治疗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运时,应轻装轻卸,贮存于干燥阴凉、通风处。严防日晒雨淋。远离热源或火源,不得于碱性物质、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、混运。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