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幼虫低龄其或卵期施药效果更佳。2.建议在虫口密度较高时施药进行防治,施药间隔期为15-20天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通过抑制昆虫的几丁质合成酶,使害虫受药后虫体逐渐萎缩、变黑、死亡。对幼虫、蛹、成虫、卵都有毒杀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服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。末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本品对蚕桑有毒,避免在桑树使用。5.本品不能与强性物质混用。6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,安全间隔14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中毒症状: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: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: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