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分蘖期防治,一般年份防治1次,在卵孵化高峰后5-6天(2龄幼虫前)喷雾使用,大发生年防治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、杀卵作用较好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。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为延缓抗药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关于农药废旧容器: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要穿透,在焚烧炉焚烧,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 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可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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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