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播后苗前土壤喷雾。
2、玉米套种豆类及其他阔叶作物时,不可使用本品。
3、玉米自交系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酰胺类、三嗪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、萎缩,枯死;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,整株枯死。建议播后随即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作物出苗后严禁使用。
2、在无风或微风(风力不大于2级)、温度在15-28℃的晴天使用,以免产生药害或影响药效。施药前后,土壤应保持湿润,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。
3、称量要准确,严格按照推荐计量使用,采用标准的喷雾器低压喷头减压使用,禁止使用弥雾机和超低容量喷雾;喷药均匀,不可漏喷、重喷。
4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,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,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。
7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,戴上帽子口罩,穿防护鞋,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,不可饮水、进食和吸烟。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。
8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;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进入眼睛: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;接触皮肤: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误食:喝0.3-0.6升活性碳水,剌激咽喉催吐2-3次,再喝含活性碳及泻药的盐水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