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为保证药效,晴天下午4时以后或阴天全天施用效果最佳。
2、药后遇大雨重施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苏云金杆菌与仿生杀虫剂杀虫单的混配制剂,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,并兼具一定的熏蒸作用。制剂中的苏云金杆菌能导致靶标害虫因拒食、麻痹、肠穿孔、饥饿和败血症而死亡;而杀虫单是一种神经毒剂,能使害虫的神经对外来的刺激不产生反应,从而表现出行动迟钝,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,停止发育,虫体软化、瘫痪,直至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按说明使用。
2、本品对鱼低毒,但对蜂蚕高毒,蜂场桑园禁用,蜜源作物花期及赤眼蜂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养鱼稻田、水产养殖区禁用。
3、勿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,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,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身体裸露部位。
5、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。
6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、蔬菜上为3次; 安全间隔期水稻20天、蔬菜7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本品为中等毒,误食中毒者,表现为精神不振、反应迟钝、四肢无力、肌肉松弛、呼吸急促及口唇、耳廓、指端青紫、恶心呕吐、睁眼困难等症状,甚至昏迷。
2、中毒者应立即引吐,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,建议按沙蚕毒素类农药中毒处理,可用阿托品解毒,对症治疗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严防日晒,勿受压。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物品混合贮存。运输时注意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