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通过根、幼芽吸收向上传导到植物各部分,从而抑制戊二烯化合物的生成,从而使草出芽后破坏绿色素,导致植物在短期内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.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,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(即施用 后4-5个月)或次年春天(即施用后6-10个月),都不宜种植小麦、大麦、燕 麦、黑麦、谷子、苜蓿。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,可以种植水稻、玉米 、棉花、花生、向日葵等作物。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。不宜与赛克混用,否则会产生药害。
2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3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
4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5、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或套种的春大豆田,不宜使用本剂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,肺部有异常反应。如误食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不要催吐,使病人静卧勿动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