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用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,施药细致均匀,视虫害情况可7-10天用药一次,连续用药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。
2、本品对鱼高毒,使用时要远离池塘、河流,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蜜蜂中等毒,用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蚕室、桑园附近使用。
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以免吸入药液中毒。施药时不可饮食、吸烟等,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。
5、用过的装药容器不得随意丢弃,要妥善处理,以免污染环境。
6、为延缓抗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 轻度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等;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症状。若误服清醒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。若不慎发生中毒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救治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注射解毒,不可用吗啡、茶碱、分噻嗪、利血平。若沾附皮肤和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要远离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本品不可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