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,含有高渗剂氦酯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性作用,击倒力较强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高粱,黄瓜,菜豆和甜菜都对辛硫磷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。
2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
3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混用。
4、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,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时应注意。
5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使用本产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。
8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9、本品对蜜源,蚕,鱼类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的附近禁用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。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天敌释放区禁用。
10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救治引吐,洗胃,导泻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
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。
用解磷啶0.4-1.2mg静脉注射。
禁用吗啡,茶硷,吩噻嗪,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,阴凉,通风,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置于儿童触摸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,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