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用药,喷雾要均匀周到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,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。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,但对螨类无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 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
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1.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2.眼睛: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,立即请医生诊治。 3.皮肤:立即去除污染衣物,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误服: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;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