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用于春大豆、春玉米播种后出苗前土壤封闭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中的2,4-滴丁酯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,在不同部位对核酸和蛋白质合成产生不同影响,在植物顶端抑制核酸和蛋白合成,使生长点停止生长,幼嫩叶片不能伸展,抑制光合作用进行,破坏植物生活能力,最终导致植物死亡。乙草胺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
2.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
3. 低洼易涝地注意排水,明水易对作物造成伤害。
4. 留作种子用的农田禁用本品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6.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以免污染水体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恶妇女接触本品。
8.100米内或下风有敏感的作物的春大豆、春玉米田禁用本品。
9.施药应在无风或微风晴天的早上或傍晚进行。不能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器具施药。
10.低洼地不能使用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、皮肤、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;消化道症状,严重时对肝、肾损伤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时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本品务必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化肥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