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期施药,兑水均匀喷雾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有机磷杀虫剂,对水稻二化螟等鳞翅目害虫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杀作用,无熏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中等毒性,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3、本品对家蚕、鱼、蜜蜂等生物敏感,开花植物花期和桑蚕养殖区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避免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不用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药液与身体直接接触,施药期间不要饮水、吸烟、吃东西,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误服,应立即医院诊治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如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