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加工制剂为玉米田除草剂,低剂量芽后用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 草,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。其被叶和根迅速吸收,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。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。施用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,4-5天新叶褪色、坏死,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,一般条件下处理后20-25天植株死亡。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,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或轻微的发育迟缓,但一般能迅速恢复而且不减产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.操作时,应戴好手套、防毒面具、穿好防护服等,此时不能吸烟、饮食等;工作后洗干净手、脸等。
2.万一着火,可用灭火器灭火;发生遗洒,应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垃圾统一回收,统一销毁。
3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气污物和清洗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。
1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
2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3.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
4.如误服,立即送医院,催吐,无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