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、害虫始盛期用药,兑水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非内吸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本品应用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时,应用足够的清水,均匀喷雾,适时用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,每季最多施用次数3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2、工作时应穿防护服,戴面罩、手套。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、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,不可饮水、进食和抽烟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3、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,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4、本品对鱼、水生生物和蜜蜂高毒,对鸟类低毒,用药适应并避免接触这些生物。水产养殖区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可引起皮肤刺激,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疼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甚至出现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等症状。中毒急救: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。2、皮肤接触: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4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中毒者出现窒息现象,请实施嘴对嘴人工呼吸,请医生诊治。5、误服:请勿引吐。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。勿与食物、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。2、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3、贮藏时应注意防火。4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