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大蒜种植后出苗前,对土壤表面均匀喷雾。
2.本品一季最多使用1次。
3.即将下雨前不得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主要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,不影响杂草种子的萌发,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幼芽、茎和根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,双子叶植物吸收部位为下胚轴,单子叶植物为幼芽,其受害症状是幼芽和次生根被抑制。可防除大蒜田中的一年生单子叶杂草和部分双子叶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喷雾要均匀,务求土壤表面全部喷到药液。
2.在土壤处理时,应先浇水后施药。
3.土壤沙性重,有机质含量低的田块不宜使用,易产生药害。
4.本品对鱼有毒,应远离鱼塘施药,禁止在鱼塘等水源里清洗施药器具,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不可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6.严格按农药使用操作规程使用。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
2.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有不适时,就医。
3.吸入:迅速撤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,呼吸困难时输氧。
4.误服:不可使中毒者呕吐,应立即带标签请医生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储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,仓温不宜超过40℃,采用防爆型照明。
2.本品为可燃性液体,运输及使用时应避开火源或热源,贮存应放在原容器内,并加以封闭,贮放在远离食品,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场地,并加锁。
3.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,轻装轻卸。
4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